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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赴千里查案情 多番调解终言和
发布时间:2023-11-15 作者: 倪敏  浏览次数:345 [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]

  近日,太湖县法院徐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,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,平息了矛盾纠纷。

  据悉,2021年,原告徐某(化名)因投资需要找到房屋买卖中介汪某(化名)、费某(化名),在中介的推荐下相中了某店铺,并在两中介的牵线搭桥下,与被告贺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。但今年上半年,原告发现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店铺位置与之前相中的店铺不相符,店铺的投资回报率也远低于被告前期的承诺。于是,原告便以合同目的未实现为由将贺某及两中介起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案涉合同并赔偿损失。

  法院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按照程序进行了诉前调解,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及时开庭审理,但双方争议较大且双方提交的证据也不能明确案件的争议点。为进一步查明事实,承办法官不顾路途遥远,来到千里之外的店铺所在地,实地查看了案涉店铺位置,并到店铺所在商场的管理公司、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询问了解具体情况、调取案涉材料。针对案件争议点,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,承办法官以诚实信用为立足点就地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。因案涉标的较大,现场未达成调解,但双方均表示会对法官提出的初步调解方案慎重考虑。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内,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案件当事人沟通,最终促使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解除、房款返还、损失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

  法官提醒:房屋买卖在实际生活中十分常见,涉及的金额高、法律问题复杂,稍有不慎都会引起纠纷,造成财产损失。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各方应遵守诚信原则,谨慎对待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,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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