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太湖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7件涉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,通过在诉前调解阶段高效化解纠纷,履行了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承诺。
2021年3月31日,倪某某、应某某因个人消费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太湖某行借款,并倪某某、应某某与太湖某行签订合同,约定借款金额5万元。应某某作为倪某某亲戚,其向原告出具了共同还款承诺书。借款期限届满后,倪某某、应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,原告催收未果。经与倪某某、应某某协商还款不成,遂于2022年10月14日将倪某某、应某某诉至法院。
鉴于该行同时诉至法院的还有另外6件类案,承办法官将该7件系列案合并审理。考虑到该系列案同时涉企、涉民生以及后续执行问题,认为生硬作出判决对双方都不利,故在庭审之前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。经过多次耐心沟通,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不断调整和修正,最终达成一致协议,原告银行与被告倪某某、应某某自愿继续履行协议。另外6件类案参照上述协议内容,也均圆满调解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