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离婚协议已经签好了,民事调解书后期我们会通知你们来拿或者邮寄送达给你们。”一起离婚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当场即时办结。
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查某于10月12日下午到太湖县法院立案窗口要求起诉离婚。据了解,原、被告于2010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起诉称因双方婚前缺乏感情基础,婚后又经常为小事吵闹不断,为此造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现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。
太湖县法院立案窗口考虑到原告张某与被告查某均到场,在了解基本情况后,建议双方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。在取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,立即联系了承办法官。承办法官向原、被告详细询问了婚姻生活状况,希望两人从家庭建设、子女抚养等角度出发,互谅互解,给彼此一个机会修补夫妻感情。但原、被告均同意离婚且态度坚决,离婚是双方经过长时间考虑才做的决定,并对子女抚养、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达成了共识。承办法官调解无果后,选择尊重原、被告意愿,保障双方离婚自由,主持签订了离婚协议。该起离婚案件当场立案当场结案,仅用不到两小时给当事人的矛盾画上句号,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,减轻当事人诉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