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
公 告(稿)
(开庭公告用)
本院定于2018年7月30日,0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原告:阮杏华,被告:汪盛华离婚纠纷一案。
特此公告。
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
(2018)皖0825民初1276号
(2019)皖0825行初1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