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工作安排》,5月9日上午,县法院第五支部召开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,第五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、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、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等法规制度,并就前期市委巡查组针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江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,并带头作了自我批评,同时接受支部成员的批评。支部各党员之间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。会议气氛热烈,自我批评开诚布公、直奔主题。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,每个党员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症结,找准了努力整改方向。
江琼以“如何做好新时代法院思想政治工作”为主题上了一堂党课。党课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四个方面展开,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。
第五支部书记雷克勤也以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心得为主题上了一堂党课。
参会党员纷纷表示,将围绕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,认真开展自我查摆、自我剖析、自我整改,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支部党建工作,不断提升审判业务水平。